【財華社訊】新昌集團控股(00404-HK)公布,1月18日,該公司百慕達律師Walkers Bermuda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及何國樑以及 Deloitte Ltd 的 Rachelle Ann Frisby 為該公司之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百慕達法院已作出公司之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尋求的命令,委任即時生效。
該公司表示,於提交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後,獲悉公司債權人及股東VMS Investment 上周四向百慕達法院提交公司清盤呈請書,並已獲百慕達法院排期於下月15日聆訊。
股份自2017年4月3日起停牌,並將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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