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昇捷控股(02340-HK)公布,由於新昌未能原本分5期償還2期分期還款,該公司於2018年12月20日向新昌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新昌於法定要求償債書送達之日起三週內償還連利息金額約7900萬元之未償還債務。基於新昌未能根據法定要求償債書於上述三週限期內償還債務,該公司於2019年1月18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送達針對新昌的呈請,內容關於新昌可能被高等法院清盤。
截至2018中期報告,該集團根據2018年還款協議項下金額之減值評估已作出全數撥備。根據董事會所得之資料,董事認為該呈請並不會產生重大財務影響。該公司現正評估就尚未作出撥備之新昌結餘所產生之財務影響,及就可能採取之維權行動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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