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00527-HK)公布,2018年7月19日有關公司與認購人訂立日期為2018年7月17日的不具法律約束力諒解備忘錄。根據諒解備忘錄的條款重點,就是該公司擬透過發行新股及/或可換股債券,向認購人收購一些事項,預期認購人將成為單一最大股東,持有緊隨可能認購事項完成後經擴大已發行股本不少於51%權益。
該公司及認購人須於獨家期間屆滿前盡彼等最大努力進行磋商及訂立正式協議,獨家期間將於2019年1月16日屆滿。
董事會宣布,公司與認購人未能就可能認購事項及可能收購事項的條款達成共識,且尚未訂立正式協議或任何協議以延長獨家期間。因此,公司與認購人共同協定終止諒解備忘錄及補充諒解備忘錄。董事會認為,終止對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認購人主要透過其附屬公司於中國從事可再生能源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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