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證報獲悉,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分别有3家、2家地市級分支機構,因違反報批和使用車險條款費率的要求,被當地銀保監局責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的監管措施。
據悉,人保財險杭州、金華、台州和平安財險湖州、欽州等5家地市級保險機構,因違反關於按照規定報批和使用車險條款費率的要求,浙江銀保監局、廣西銀保監局依法對上述5家地市級保險機構採取相關監管措施,責令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
「這意味著,上述5家地市級保險機構可能暫時不能經營商業車險業務,而隻能經營交強險業務。」一位接近監管的業内人士透露,監管部門正在重拳出擊,抓一批典型進行嚴肅處理,加大市場震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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