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新華社時評文章稱,要整治保健品市場亂象,必須堅決貫徹“四個最嚴”要求,針對暴露的突出問題加速完善法律法規,盡快出台針對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專項條例及相關配套實施細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強保健品國家標准體系建設,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可控;要建立從原料到生產再到市場流通的全過程監管體系,不留死角;要明晰相關部門審批、監督和處罰職責,建立監督通報協查制度和常態化長效監管機制;出現問題,要露頭就打、一查到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取締整治違規企業,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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