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科技部、財政部發布關於調整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准的通知,通知內容,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獎金標准由500萬元/人調整為800萬元/人,全部屬獲獎人個人所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特等獎獎金標准由100萬元/項調整為150萬元/項,一等獎獎金標准由20萬元/項調整為30萬元/項,二等獎獎金標准由10萬元/項調整為15萬元/項;調整後的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金標准自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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