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业内获悉,针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细则,以更好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主要调整如下:1、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比例最高为90%,业务期限最长3年,而此前最高比例为70%。2、对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开展回购增持贷款。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要求作废。(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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