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证监会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显示,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迎来全面修订,并同步开展了2023年度分类评价工作。主要评价指标包含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专项工作评价指标三大类,评价结果将分为A类、B类、C类。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此外,分类评价结果还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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