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国际控股(00111.HK)公布,,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公司已于公开市场出售本金总额为2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5.6百万港元)之扬州经开债券(扬州经开债券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发行),总代价为约2.055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6.03百万港元);及本金总额为2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5.6百万港元)之山东国惠债券(山东国惠债券由GuohuiInternational(BVI)Co.,Ltd.发行),总代价为约2.045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5.95百万港元)。出售事项之总代价为约4.1百万美元(相当于约31.98百万港元)。
经考虑购买债券成本及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出售事项将产生未经审核收益为:扬州经开债券未经审核收益约0.272百万美元(相当于约2.123百万港元)、山东国惠债券未经审核收益约0.215百万美元(相当于约1.678百万港元)。公司因出售事项录得的实际收益尚待本公司核数师最终审核。
公司拟将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约4.1百万美元(相当于约31.98百万港元)用作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倘出现任何合适投资机会,公司亦可动用所得款项作新投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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