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02318.HK)公布,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计六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本公司。因此,公司应于2014年8月8日派付而仍为未领取的2013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5元(相等于每股0.5667港元),以及公司应于2014年10月17日派付而仍为未领取的2014年度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相等于每股0.3149港元)将于2021年10月15日被没收及复归公司。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末期股息和/或中期股息的股东,请尽快联络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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