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周六(27日)凌晨發布樓市調控政策,再次調整限購年限,是繼去年7月出台樓市限購、限轉讓政策以來,再次推出樓市新政策。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通知,規定非東莞戶籍居民家庭,在當地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4年內,在東莞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3年。
購買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入戶居民家庭,須在東莞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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