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天禧海嘉控股(00141-HK)公布,公司接获联交所日期为2021年1月22日之函件,该函件为一项通知,说明联交所已决定公司未能保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之足够业务运作水平以保证公司股份继续上市,因此股份须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买卖,惟须视乎公司是否申请覆核有关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及第2B.08(1)条,公司有权于接获有关决定后七个营业日內,由上市委员会(定义见上市规则)覆核有关决定。因此,倘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前并无作出任何覆核申请,股份将自2021年2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将继续进行买卖。
根据该函件,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并将有十八个月时间进行补救,以重新遵守上市规则。倘公司于该十八个月期间届满时未能重新遵守上市规则,联交所可能开始进行取消股份上市之事宜。
公司现正审视该函件,并正就该函件进行內部讨论,以及与专业顾问进行商讨,并将考虑是否提出将有关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覆核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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