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解釋權和監督權,香港要堅守「一國」原則,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特首要向香港和中央政府「雙負責」。她又表示,特首有「雙首長」的職能,所以特首不單是領導行政機關,在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也有特有角色和職能。
她表示,因社會對《憲法》和《基本法》認知不深,部分人士的「一國」意識有待提升,同時受外部勢力影響,目前急切要做的事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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