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發展控股(01030-HK)公告,執行董事、董事長兼最終控股股東王振華已回公司上班並繼續正常履行公司執行董事和董事長之職責。
該公司於1月22日公告,王振華正因個人原因受到常州市武進區紀委調查。彼可以以適當方式繼續參與公司重大事項之決策。王氏亦是公司附屬新城控股(601155-CN)之董事長。
董事會當時認為有關王振華之調查與集團之經營無關,且經營保持正常,並預期有關調查不會對集團之經營及財務狀況造成影響。之前,穆迪與惠譽就王振華被查表態,穆迪將新城發展評級展望調整為「負面」,而惠譽認為不會即時影響公司評級。
新城發展行政總裁呂小平於上周五才指出,這純粹是王振華個人問題,集團一直經營審慎,而且管理成熟,管理層有信心集團的經營不會受事件影響,能保持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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