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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經扣除我們就全球發售應付的包銷費及佣金以及估計開支後,我們估計將從全球發售中收到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2,749.5百萬港元(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40.60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
根據我們的策略,假設發售價釐定為每股發售股份40.60港元(即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擬將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用於以下目的:
‧1,829.7(百萬港元) 66.5%: 擴大及升級生產基地;
‧247.4(百萬港元) 9.0%: 產品研發;
‧191.9(百萬港元) 7.0%: 新增銷售及營銷人員的薪酬及北美、歐洲及中國等主要市場的廣告及推廣活動;
‧205.6(百萬港元) 7.5%: 償還計息銀行借款;
‧274.9(百萬港元) 10.0%: 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資料來源: 泉峰控股 (02285)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