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表示有关近日督导部分证券公司对照法规要求开展资管业务自查,是前期监管工作的延续,並非新增要求。发言人指出,近年来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有少数证券公司资產管理產品和基金专户產品运作上存在以上一种或多种特徵,相关操作模式背离资產管理產品独立运作、风险自担的基本特徵,容易积累流动性风险,形成刚性兑付的误导性信息,实质上损害投资者利益。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產管理业务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控金融风险,去年7月证监会发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產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重申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开展或参与具有资金池性质的资產管理业务,列举了具体要求,並从实际出发明確新老划断政策和过渡期安排。截至目前,大部分涉及相关问题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新设產品承接实现期限匹配等方式完成规范,相关规范行为有序进行,未对市场造成影响。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划清底线、稳步推进的原则,督促涉及相关业务隱患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方案,逐步、平稳化解潜在风险,促使证券资產管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內地对加强金融监管定下重大决心,短期的阵痛不会扭转政策方向,长远更有利內地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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