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推出四大举措监管A股再融资,以理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有关措施即日起实施,为实现规则平稳过渡,监管部门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将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则不受影响。再融资新政包括下述四项举措: 1) 明確定价基准日,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取消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確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此举旨在完善定价机制,避免非公开发行价差过大,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2) 明確定增规模,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此举旨在限制定增规模过大,优化融资结构。3) 明確间隔期限,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於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於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此举旨在抑制频繁融资、过度融资,优化融资工具结构。18个月这个时限是根据上市公司资金募集、使用的总体情况来確定的。鼓励发展可转债、优先股等成本约束型资本融资工具。4) 有钱」不能再融资,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產、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此举将使得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方案时加强自我审查,根据自身资產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再融资。有大量资金购买理财產品,还要申请再融资,那肯定是没戏的,有利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再融资新规出台,将打压中小板股估值,为加速IPO推出扫清障碍,预料今年A股投资风格仍以低估值的大蓝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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